112學年度公共衛生學院系所學位學程與
院級優良教師遴選公告
一、依據:臺北醫學大學教學獎獎勵指標及作業細則辦理(附件1)
二、教學優良教師評審由系所推派代表後送院級以「學院」為單位,
三、院級名額優良教師名額為1名,系所名額為1名。
四、申請資格:凡於本校任教滿一年以上之專任(含合聘)教師,
1. 新進教師:依「臺北醫學大學教學獎獎勵指標及作業細則」之規定,
2.系所學位學程、院及校級:於本校任教滿三年以上之專任(含合聘)
五、遴選程序:
1.108.02.26院主管會報決議依照往例,
2.院級優良教師評分標準(教學佔70%、其他表現佔30%):
A.教材教法能充分顯示教學效果。
B.配合教學需要,在課程開發上有具體成效。
C.致力於提高學生讀書風氣卓有成效者。
D.課外熱心指導學生學業者。
E.品格足為師生典範者。
F.其他與教學有關之重大事蹟。
經「院教學優良教師評審小組」進行遴選,獎勵金10萬。
院級優良教師評量表請詳見附件3。
3.新進教師:由學院推薦新進教學優良教師候選人,
六、報名:
1.請有意申請院級教學優良教師者,請於113年3月1日(五)~3
2.新進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評量表、推薦表請參閱附件4、附件6,並於
七、學校規範教學優良教師候選人資格(111學年度起實施),
項次 |
條件內容 |
是否符合 |
一 |
教學評量平均分數達4.0分(含)以上 |
□是 □否 |
二 |
實際授課學分數達6學分(含)以上 (臨床科部須達2學分(含)以上) |
□是 □否 |
三 |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1. 參與校級教師社群活動達一學期 (定義:成為社群社員並參與學期間所舉辦之活動達2/3(含)以 2. 取得教師教學專業(基礎)認證 3. 擔任完全自主學習課程指導老師至少1學期 4. 參與USR課程、導向式學習課程(PsBL,含團隊合作學習課程 5. 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6. 支援新國民醫院臨床教學達4小時(含)以上 |
□是 □否 |
公衛學院祕書 世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