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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為使步入基礎科學研究之優秀學子,儘早培養學術倫理之觀念,確保研究過程中具有正確認知,爰新增第四款,規定申請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本會申請研究計畫之前,先修習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了解學術倫理之於學術研究的重要性,落實誠信精神、自律能力及倫理意識,以達學術倫理教育向下扎根之目的。(請參閱附件條文)

 新增第四款內容:

()申請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本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校內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認列說明:

請有意願申請之學生,盡速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s://ethics.nctu.edu.tw 辦理之課程:
請自行註冊帳號,完成課程並通過測驗後即可下載課程證明,屆時申請時請同步上傳至附件佐證。

請注意:IRB課程非學術倫理課程,請勿上傳IRB課程(人體研究)證明。